近期媒體報(bào)道,我國一些行業的污染物排放标準要求遠低於(yú)《地表水環境質量标準》要求,企業達标排放的水仍然是相當於(yú)劣Ⅴ類地表水的廢水。在浙江,雖然當地環保部門稱一些紡織印染、化工等工業企業實現達标排放,但周邊居民仍感到污染在加重,莊稼死亡甚至癌症發病率上升的問題就發生在他們身邊,這些媒體和居民顯然認爲排放标準過於(yú)寬松。我國現行的污染物排放标準到底是寬松還是嚴格?站在不同的角度,會有不同的看法。
在一些排放标準修訂過程中,總有企業反映限值過嚴的問題。比如,新修訂的《火電廠(chǎng)大氣污染物排放标準》發布伊始,就在業内引起軒然大波,甚至被稱爲“世界上最嚴格的标準”。火電行業曾通過多種渠道呼籲,希望能放寬标準限值,環保部門也因此承受瞭(le)巨大壓力。
環境質量标準定位於(yú)保護人體健康、自然環境和社會物質财富,其制定的依據是環境基準和環境狀況調(diào)查,前者是對環境中污染物含量對人體健康和/或生态環境的“劑量—反應”關系,後者是對環境中污染物分布情況和發展趨勢的調(diào)查分析。制修訂環境質量标準就是結合現實環境形勢及其對人體健康、生态環境的影響情況拟訂下一步環境保護的總體目标。
污染物排放标準是爲瞭(le)實現環境質量标準而對各行業規定的基本環境準入條件,其制定依據是環境質量标準和國家經濟、技術條件,要綜合考慮國家産業政策、環境保護要求、行業清潔生産工藝、污染治理技術、産排污情況以及排放達标成本效益,是在特定環境形勢下各排污單位均應達到的基本排放控制水平。 也就是說,環境質量标準是從人體健康和生态健康要求“倒推”出來的“目标值”,污染物排放标準是從行業技術經濟能力“順推”出來的“起步值”,環境質量标準與污染物排放标準不直接挂鈎,必須通過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排污許可證制度,確(què)保區域環境質量達标。
排放标準制定必須考慮經濟上可行
排放标準主要依據行業技術發展水平、污染控制成本效益分析情況制修訂,是對排污行爲的基本要求。“排放标準並(bìng)不是越嚴越好,必須考慮技術上可達、經濟上可行。嚴格的标準是必要的,但過於嚴苛的标準就是逼著(zhe)大家造假。”環境保護部科技标準司副司長王開宇直言。在排放标準制修訂過程中,要對相關行業的工藝、技術水平、承受能力等進行深入研究。
對於(yú)二氧化硫、化學需氧量等“量大面廣”的主要污染物,在修訂相關行業排放标準時要充分考慮行業分擔(dān)率、當前排放情況、技術水平等,同時也要兼顧行業公平性。
是不是所有檢測(cè)出來的污染物都要被列入排放标準?環境保護部科技标準司标準處處長裴曉菲說:“化學物質有幾百萬種,都列入标準是不現實的。标準項目設置要考慮檢測(cè)技術、治理技術水平、經濟成本、執法成本等問題,将普遍存在、科學上已經明確(què)對人體健康産生危害的物質列入排放标準控制。”
環保标準爲環境管理服務。結合當(dāng)前我國環境管理總體形勢和重點任務,制修訂排放标準優先将以下污染物納入控制指标:國家實行總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、化學需氧量和氨氮;重點區域環境質量的突出影響因素顆粒物、總氮、總磷、VOCs等;嚴重危害環境和人體健康的重金屬、POPs等;重點行業的主要特征污染物。截至目前,我國現行有效的環保标準1471項,其中排放标準147項,覆蓋瞭(le)污染物排放的各重點行業、領域,其中水污染物排放控制項目總計124項,已與美國水污染物排放法規中控制的126項指标基本相當(dāng)。
污染物排放達标和區域環境質量達标
在每一項标準的修訂過程中,都要進行減排的經濟成本和環境效益核算,這在标準編(biān)制說明中都有詳細介紹。雖然有些标準的實施會使企業成本較大幅度增加,但考慮到當前環境污染嚴重的大背景也出台實施瞭(le)。比如,今年1月1日開始實施的《紡織染整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标準》會使企業治理成本增加4~5%,即使在我國紡織染整技術最先進的浙江地區,企業達标率也很低。“在這種情況下,如果繼續加嚴标準限值,讓大部分企業都不能達标,是沒有意義的,因爲這會造成普遍違法、法不責衆的情況。
排污許可證中設定更嚴格許可條件,提出更全面的排放控制要求
發達國家如美國、歐盟雖然也對部分重點行業制定瞭(le)排放标準,但排放标準的實施通過排污許可證管理進行,具體到每個排放源實際執行的是“一廠一标”:假設A、B兩家工廠在生産工藝、原材料、産能、産品種類等方面全部相同,但A工廠所在地區有較多環境容量,距離環境敏感目标較遠,B工廠所在地區污染源密集,環境容量有限,距離環境敏感目标較近,那麽,這兩家工廠執行的排放限值可能有很大差異,也許A廠執行統一的行業排放标準限值即可,B廠卻需要執行比排放标準嚴格數倍的限值,具體執行的限值要依據環境影響評價的結論來確(què)定。
排污許可證中設定更嚴格的許可條件,這不僅是要求執行更嚴的末端排放限值,也可能包括對排放總量、排放源位置、採(cǎi)取的技術工藝、排放時間頻次等提出限制性要求。也就是說,排污許可證中設定的許可條件以排放标準爲基礎(chǔ),但不是照抄排放标準的限值指标,而是結合具體情況提出更全面的排放控制要求。
我國的環境管理主要包括8項制度:環境影響評價、“三同時”、排污收費(fèi)、限期治理、排污許可證、排污申報(bào)登記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。
标準總被打折執行
不少地方存在選擇性執行污染物控制項目、适用排放标準錯誤等問題,削弱瞭排放标準的約束和規範作用。标準本身規定的各項指标本應全部執行,但常被打折扣。
标準制定科學合理很重要,執行更重要,排放标準作爲“合規性”的基礎(chǔ)要求,至少标準本身規定的各項指标應全部執行。但是,由於(yú)行業經濟技術狀況、環境監管成本等因素,标準本身的執行也經常會被打折扣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