江蘇省日前下發《江蘇省“十二五”城鎮污水處(chù)理建設規劃》(以下簡稱(chēng)《規劃》),“十二五”後3年,計劃在建設污水集中處(chù)理設施方面進一步“提質拓面”,總投入将達580億元。
“十一五”以來,江蘇省城鎮污水處理工程已累計投入580多億元,使全省城鎮污水處理廠及配套管網日趨完善,污水處理能力年均增長超過100萬立方米/日,目前已達到1330萬立方米/日,並(bìng)實現瞭(le)全省城市、縣城和太湖流域建制鎮的污水處理設施“全覆蓋”。同時,新建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在全國率先全面執行一級A排放标準,太湖流域全面完成城鎮污水處理廠提标改造任務。城鎮污水處理COD減排量占江蘇省總減排量的70%以上。
實現四個全覆蓋(gài),完成四個轉變(biàn)
對建制鎮污水處理有要求,向廠、網、泥、水並(bìng)重轉變。《規劃》明確瞭(le)“十二五”後3年的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總體目标:實現4個全覆蓋,努力完成4個轉變。
其中,4個全覆蓋(gài)是指加快城鎮污水處(chù)理設施建設,基本實現全省建制鎮污水處(chù)理設施全覆蓋(gài);加快污水收集管網配套建設和改造,實現污水主幹管網全覆蓋(gài);科學規劃建設污泥處(chù)理處(chù)置設施,基本實現污泥無害化處(chù)理處(chù)置設施全覆蓋(gài);建立健全行業管理機制,實現污水處(chù)理高效監管體系全覆蓋(gài)。
4個轉變(biàn)是指從注重城市向城鄉並(bìng)重轉變(biàn);從一鎮一廠的傳統建設模式向城鄉統籌、共建共享的集約化發展模式轉變(biàn);從單純重視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向“廠、網、泥、水”並(bìng)重轉變(biàn);從單純重視城鎮污水處理設施總量增長向污水處理标準、資源利用、運行效率等品質提升轉變(biàn)。
據介紹,江蘇省爲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制定瞭(le)“硬杠杠”。在污水管網建設方面,江蘇省確(què)定到2015年要形成較完善的城市(縣城)污水收集管網系統,雨污分流改造工作有效推進;鄉鎮要基本形成污水收集主幹管網。在城鎮污水處理廠建設方面,江蘇全省城市(縣城)污水處理率要達90%以上,集中處理率達75%以上。
在污水處(chù)理廠(chǎng)“提标改造”方面,重點實施淮河流域及水環境敏感地區污水處(chù)理廠(chǎng)“一級A”提标改造;全省城鎮污水處(chù)理廠(chǎng)污泥全面實現無害化處(chù)理處(chù)置;新建、改擴建污水處(chù)理廠(chǎng)建成後1年内實際負荷達到設計能力的60%以上,3年内達到75%以上;在節能減排方面,新增COD削減能力約33.4萬噸/年,新增氨氮削減能力約3.6萬噸/年。
新建管網3萬(wàn)公裏(lǐ)
廠網並(bìng)舉、管網先行,同步規劃、同步設計 。在《規劃》中,江蘇省對新建、擴建的污水處理設施明確(què)要堅持“廠網並(bìng)舉、管網先行”,做到同步規劃、同步設計、加快建設;對已建和在建城鎮污水處理廠需加快配套管網建設,提高運行負荷率,發揮設施效能。同時,江蘇省還積極推進城鎮雨污分流改造和老舊污水管網改造,太湖流域應加快實施控源截污排水達标區建設。
到2015年,江蘇省計(jì)劃(huà)新增污水管網3.0277萬公裏。其中,新建分流制污水主管網1.5713萬公裏,改造老舊主管網2345公裏,新建控源截污管網1.2219萬公裏。
如何推進污水處理管網建設?江蘇省決定實行雨污分流制、截流式合流制及合流制共存的排水體制。《規劃》要求,江蘇境内新建區要實行雨污分流制排水體制,現有合流制地區要結合舊城改造、道路建設等,加快雨污分流系統改造完善。不具備條件實施分流制改造的,要採(cǎi)取截流、調蓄和處理措施。合流制管網系統應合理確(què)定截流倍數,将截流的初期雨水送入污水處理廠處理。加強污水管網維護,提高污水處理設施運行質量,保障城市排水設施功能完好。管網設施宜實行劃片管理,堅持日常巡視,定期清通檢查井及污水管網内的淤泥。同時提高處理率與處理标準 。
重視提标改造,堅(jiān)持集中與分散相結(jié)合的原則
江蘇省《規劃》提出,在進一步加強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方面,要重點提高處理率與處理标準。在加快推進蘇北、蘇中經濟欠發達地區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方面,要盡快填平補(bǔ)齊,實現全省範圍内城市污水處理能力“齊頭並(bìng)進”。同時,重點針對淮河流域及沿江地區已建污水處理廠實施提标改造,進一步提高對主要污染物的削減能力。
《規劃》中,江蘇省要求城鎮污水處理應堅持集中與分散相結合的原則。城市(縣城)污水處理廠處理工藝設計應考慮進水水質水量的實時變化特征,選擇具有除磷脫氮能力的工藝技術,工藝運行應具備相應的調整靈活性。當尾水排入高标準受納水體或再生利用到工業生産時,必須進行深度處理。建制鎮污水處理可採用城旁接管、就近聯建、獨建補全等模式並存的建設方式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