瑞納膜工程網2013年8月28日訊。環保部日前發布《關於(yú)啓用建設項目環評及驗收申報(bào)系統的公告》。
爲提高建設項目環境管理信息化水平,本著(zhe)便民高效的原則,我部将於(yú)2013年9月1日啓用建設項目環評及驗收申報系統,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建設單位可登陸環境保護部網站首頁,點擊“環評驗收申報”欄目,注冊並(bìng)提交建設項目(核與輻射項目及涉密項目除外)環境影響評價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。收到申請後,我部會在5個工作日内進行受理審查。對於(yú)申請材料齊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項目予以受理,並(bìng)在系統生成受理通知書;對於(yú)不符合受理條件的項目,将告知建設單位不予受理的原因,並(bìng)在系統生成不予受理通知書。建設單位在提交外網申請同時,将紙質版申報材料按《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規定》(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29号)、《關於(yú)印發〈環境保護部建設項目“三同時”監督檢查和竣工環保驗收管理規程(試行)〉的通知》(環發〔2009〕150号)要求寄送我部行政審批大廳。
《公告》指出,爲提高建設項目環境管理信息化水平,本著(zhe)便民高效的原則,環境保護部将於(yú)2013年9月1日啓用建設項目環評及驗收申報系統。
《公告》明確,建設單位可登陸環境保護部網站首頁,點擊“環評驗收申報”欄目,注冊並(bìng)提交建設項目(核與輻射項目及涉密項目除外)環境影響評價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申請。收到申請後,環境保護部會在5個工作日内進行受理審查。對於(yú)申請材料齊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項目予以受理,並(bìng)在系統生成受理通知書;對於(yú)不符合受理條件的項目,将告知建設單位不予受理的原因,並(bìng)在系統生成不予受理通知書。
《公告》要求,建設單位在提交外網申請的同時,将紙質版申報(bào)材料按《國家環境保護總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規定》(國家環境保護總局令第29号)、《關於(yú)印發〈環境保護部建設項目“三同時”監督檢查和竣工環保驗收管理規程(試行)〉的通知》(環發〔2009〕150号)要求寄送環境保護部行政審批大廳。


